近日,为进一步优化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2023年7月至10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企业自查和集中评审等方式共发现问题条款103条,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修改完善平台协议规则103条。
综合各地情况来看,部分电商平台企业在制定实施协议规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明示修改协议规则应该至少在实施前七日内予以公示、规则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等。为巩固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成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共十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系统性强。将散见于《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平台企业修订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归纳和梳理,从基本原则、修订流程、退出机制、规则保存、格式条款等方面作出指引。二是可操作性强。明确电商平台企业修订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流程通常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涉及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重要事项的,鼓励引入听证、集体协商等程序,公开征求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三是针对性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电商平台企业制定和修订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依法完整保存修改后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版本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属格式条款的,依法以单独告知、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据了解,该《指南》的发布将有助于指导企业降低经营违规风险,进一步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和电商平台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电商平台监管和引导,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以下为《指南》全文: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
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保障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第一条 本指南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指导建议,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适用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平台服务协议是指用以调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关系的协议。交易规则是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交易活动的方式、履行的义务和限制基本权利等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和修订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一)与平台内经营活动有关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如经营者入驻及退出、信息公示、商品信息发布、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安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广告营销、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二)与消费者有关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如用户注册及退出、个人信息保护、支付服务、交易履约、退换货、争议处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三)平台制定的其他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第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根据技术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对已经发布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五条 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修订的流程宜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一)起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内容、组织方式等确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起草程序。(二)征求意见。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起草完成后,依法在平台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移动端显著位置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及时修改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并公示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修改内容依法至少在实施前七日,在平台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移动端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涉及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重要事项的,鼓励引入听证、集体协商等程序,公开征求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完整保存修改后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版本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第八条 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属格式条款的,依法以单独告知、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依法不得在格式条款中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权利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第九条 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平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有报备、审批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指南并非规范性文件,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作出一般性指导,供平台经营者参考。
来源:广东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