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
发挥协会调解作用 助力解决会员行业纠纷

2023年5月,协会会员玩具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向协会会员服务商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购买了抖音电商运营及营销推广课程并参加了培训学习,在课程培训结束后,A公司效仿所学开设店铺并开始经营,然而却出现亏损情况,A公司要求B公司退还培训费用,B公司不同意退还,双方产生了纠纷,A公司联系协会寻求帮助。协会秘书处接到会员反馈纠纷后,按照《汕头市电子商务产业协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规定执行,协会争议处理工作组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电联沟通,听取双方对事件整体经过的描述及诉求。

A公司认为B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存在欺诈行为,B公司则觉得公司只是提供课程培训服务,并未承诺达到相关的收益结果,A公司经营店铺的收益还受到产品、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已尽到提供培训服务的义务,A公司无权要求退还费用。

协会争议处理工作组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邀约双方见面进行沟通商榷,工作组与A公司沟通,向其说明B公司已履行承诺,提供了课程培训服务,课程与合同内容相符,未超出宣传范围,未承诺收益效果。A公司对于B公司的培训课程存在一定误解,误认为是保证一定的收益。A公司的收益受到市场环境、品类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归咎于B公司的培训课程。


经过梳理争议事实关系,工作组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课程费用不予退还,B公司出于会员企业间友好合作的角度,愿意为A公司再提供其他跨境电商相关课程供学习,并对于A公司在店铺经营方面提供解答和咨询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事件是协会在行业争议纠纷处理方面的一次实践,接下来协会将建立常态化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在调解解决行业企业间纠纷事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纠纷化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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